第 5 章:政府、法律與你的角色
最後一章講英國點運作同對你有咩期望。預期會考議會、選舉同法庭。
君主立憲制
英國係 君主立憲制 同 議會民主制。君主係國家元首,主要係禮儀角色。
議會
- 下議院 — 由選出嘅 議員(MP) 組成(最重要部分)。
- 上議院 — 成員係委任,唔係選舉。
- 君主。
首相 領導政府;唐寧街 10 號 係首相官邸。
選舉
- 大選 最少每 5 年 一次,用 簡單多數制(first-past-the-post)。
- 登記咗、年滿 18 歲 一般都可以投票。
權力下放
部分權力下放到 蘇格蘭議會(愛丁堡)、威爾斯議會 Senedd(卡迪夫)同 北愛爾蘭議會(貝爾法斯特)。
法律同你的角色
- 刑事法 處理罪行;民事法 解決糾紛。
- 你的責任:守法、登記投票、被選中時擔任 陪審員、交稅(所得稅 同 國民保險)。
必記重點
- 議會 = 下議院 + 上議院 + 君主。
- 議員(MP)係選舉產生;上議院係委任。
- 大選最少每 5 年一次(簡單多數制)。